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

要闻

>

正文
张家界市建“阳光院”为特困家庭圆安居梦
发布时间:2015-12-15 17:57:24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张家界市扶贫办   
0

近年来,张家界市结合农村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帮扶、让农村特困家庭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思路,采取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方式,推进“阳光院”建设,解决无房户和危房户的住房困难,逐步摸索出了一套有效解决农村特困家庭住房问题的新模式。


一、大胆探索,开展阳光院建设试点


2014年,张家界市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发现,有一批身患疾病、残疾,或老弱无依、不具备劳动能力、无自我发展能力,仅靠国家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勉强维持生活的贫困农户,而且居住偏远、条件十分恶劣,即使给每户补助帮扶资金1—5万元,也难以自己建起住房,要解决他们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则要投入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资金,得不偿失,而他们又不符合入住敬老院的条件。因此,决定采取“一户一套、集中建、免费住”的方式,整合资源,实施综合帮扶,解决这批困难农户的住房困难。当年在桑植县利福塔镇舒家坪村、洪家关白族乡银杏塔村和慈利县零阳镇团坡村创建了3个“阳光院”建设示范点,投入建设资金230万元,为29户无房和危房户修建了安居房。每套安居房按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标准设计,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同时还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并配备了相应生活设施,此外,还就近配备基本生活用地。


201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五个突出”的要求,该市认真抓好“挪穷窝”工作,他们在总结2014年“阳光院”示范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2015年农村特困家庭安居工程(阳光院)实施方案》。进一步在27个乡镇35个村,为331户无房、危房农户752人建设“阳光院”35处、安居房331套。其中,1人户30平方米117套、2人户40平方米95套、3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119套。该市“阳光院”建设总投资达2600多万元,其中建房投入1200多万元、“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00多万元、生活生产条件改善投入300多万元。在“十三五”期间,该市计划建设“阳光院”320个,住房3200套,解决8000多人的无房、危房贫困户住房问题。


该市“阳光院”的建设,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欢迎和称赞,受到了省民政厅和国家发改委的高度肯定:一是有效整合了扶贫、建设、民政、水利、电力、交通、文化等各类项目资源;二是制定出台了“产权公有、免费入住、进退有序、滚动周转”的管理模式,做到扶贫资源能够重复利用;三是可以集中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避免水、电、路等项目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四是特困群众进行集中安居,便于统一开展帮扶和发展生产。


二、注重实效,阳光院建管措施不断完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区县都成立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扶贫的副区县长牵头抓,扶贫办、建设局、民政局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二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协调、精心部署办点示范和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求。三是各乡镇都明确了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监管责任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入住等都督促到位。


(二)准确把握政策。按照“建得起、搬得进、稳得住、退得出”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村居配合,农户自愿、综合评议,产权公有、免费入住,进退有序、滚动周转”的基本原则。做到工作程序合法依规,先后通过贫困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审议公示、乡镇调查核实、区县审批等4个环节,最后确定入住“阳光院”贫困户对象。


(三)整合相关资源。按照“各负其责、各记其功、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要求,针对无能力、无资金改造危房的贫困户,按照“一户一套、集中建、免费住”的思路,切实解决无资本能力的贫困户开展危房改造的实际困难,建设“阳光院”进行集中安置。一是针对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有限问题,切实抓好各类资源整合工作,由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召开扶贫、发改、财政、建设、移民、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按照“阳光院”建设预算总投资比例将资金筹措比例分配到各部门,对国家、省级补助,市配套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灾后重建资金以及土坯房改造资金等进行了融合。二是为做到尽心尽力完善好“阳光院” 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建设,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又召集农业、国土、水利、电力、交通、畜牧、文化、通讯等相关部门协调会,整合了各职能部门资金用于“三通一平”工程、基本生活设施添置、生产发展等。该市将桑植县确定为“阳光院”建设示范县,2015年仅该县就整合扶贫、建设、民政相关资金1200万元,先后在30个乡镇的33个村(点)组织建设“阳光院”住房287套,解决了287户、660人的住房困难。


(四)精心选择地址。安居点的选择主要根据贫困农户户籍、居住现状、经济条件、地理位置等情况,兼顾农民意愿和方便生产生活,尽可能选择到长期作业地邻(附)近的地域,原则上是在水电路便利、人口流向合理、靠近村部的地方,采取以村集中、联村集中、乡镇集中等方式安置。


(五)统一建房标准。充分尊重农村群众生活习惯,统一建设风格,根据每户入住人数,将建设规模分为30平方米一人户型、40平方米两人户型、60平方米三人(含三人)以上户型等三种户型,统一按每平方米850元标准包干完成整体建设及精简装修。同时,每套安居房统一标准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如床、柜、电视、灶具等。


(六)制订入住条件。按照“五无两好一就近”(即无房户或危房户、无建房能力、无生活保障、无精神病或传染病、赡养人无赡养能力,思想品德好、集体意识好,原居住地离阳光院较近,离生产土地较近)的要求,在乡镇、村和后盾单位的指导下,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签订“入住协议”,组织无房、危房户有序入住“阳光院”。


(七)明确退出机制。一方面,入住“阳光院”特困家庭通过较长时期帮扶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可主动申请中途退出;另一方面,每隔三年组织对入住对象开展综合评议,对不符合条件的,终止入住并劝其退出,拒不退出的,村集体将收回其原宅基地所有权。


(八)强化帮扶措施。为使“阳光院”入住对象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注重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救助政策落实到位。入住特困家庭普遍享受国家低保、临时救助、残疾救助等救助政策,该市采取村里统一梳理和申报、乡镇严格审核把关、区县职能部门复核审批的方式确保了国家现有救助政策落实到位。二是生产发展扶持到位。对具有一定生产能力的特困农户开展教育培训,或介绍其就近务工,增加收入。对因缺资金而无法起步的,采取金融扶贫的办法,帮助他们从事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生产项目。三是结对帮扶到位。在严格落实弱势群体各项救助政策的同时,结合“一进二访”活动,建立了党员干部与特困家庭结对帮扶机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党员干部与一户特困家庭结成“四帮一”帮扶机制,并做到帮扶“三个一”,即每月至少走访一次、每季至少送温暖一次、每年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要闻

湖南新闻

区县快讯

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