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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深化应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时间:2022-09-20 22:27:34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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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年,张家界市永定区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地位和使命任务,为首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举办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全区应急管理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主要有以下几个做法:

科学设置执法机构,理顺运行机制。组建永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加挂“永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一套领导班子。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永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永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区域或专业设若干执法队,单独执法或与应急管理局相应内设机构实施联合执法,编制实行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永定区应急管理局相应内设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开展行政检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形成监管合力。

明确执法范围,理顺执法职责。整合由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责,以永定区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按照属地管理、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健全区、乡镇(街道)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以区为主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永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规定执法,发现并移送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加强本级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并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园区)、风景区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规范编制管理,结合永定区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等级等特点,在现有机构编制规模内,整合优化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按照“有序划转人员,将人员编制向执法一线倾斜,确保有足够的行政执法力量完成执法任务”的要求,严格准入门槛,严格认定人员划转标准,严把人员入口关,为永定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20名,实有人员9名。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证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时间的复训。对在查办重大案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执法人员动真碰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一审:田锐 二审:宁奎 三审:廖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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