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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慈利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5 17:02:40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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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慈利县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问题的


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慈利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慈政发〔2016〕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于6月25日首发不动产权证书。现阶段因原房屋数据整合、系统升级未完全到位,导致部分业务暂不能正常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申请办理登记的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商品房首次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开发商申请,经房管部门审验签署意见后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相关业务流程办理总证。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转移登记


(一)私房转移登记。两证齐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权籍调查)后,到县房管局办理交易备案,再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商品房转移登记。两证齐全且所在楼盘在2011年以后建成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权籍调查)后,到县房管局办理交易备案,再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两证齐全但所在楼盘在2011年以前建成的,由于测绘数据未整合到位,暂缓办理,8月底完成测绘数据整合后再予办理,无土地使用证的暂时不受理转移登记业务。


三、抵押登记


(一)原在县房管局办理的抵押登记,申请抵押注销登记由县房管局直接办理。


(二)私房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两证齐全,申请抵押登记,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权籍调查)后,到县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再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三)商品房抵押登记。两证齐全且所在楼盘在2011年以后建成的,申请抵押登记,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权籍调查)后,到县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再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两证齐全但所在楼盘在2011年以前建成的,由于测绘数据未整合到位,暂缓办理,8月底完成测绘数据整合后再予办理。无土地使用证的暂时不受理抵押登记。


(四)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四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齐全,申请抵押登记,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权籍调查)后,到县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再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五)预告登记、预告及抵押登记。由开发商申请,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初审(权籍调查)后,到县房管局办理抵押备案,再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查封登记


(一)对2016年6月25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查、解封登记直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办理。


(二)原在县房管局办理的查封登记,需办理解封登记的,由县房管局办理。


五、房屋拆除注销登记


在县房管局办理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因房屋拆除申请注销登记的,由原房屋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到县房管局办理拆除注销登记。


六、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对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证的处理,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专题调研后出台相关处理办法,暂缓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


七、其它业务及办事流程按相关文件办理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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