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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16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形势分析
发布时间:2016-07-28 13:56:11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范夫、雷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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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16年上半年居民收入形势分析


一、主要数据情况


张家界市城乡居民2016年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35元,同比增长9.4%,比全省平均增速低0.3个百分点,在全省列第9位。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29元,增幅为8.2%,比全省平均增速低0.4个百分点,在全省列第11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5元,增幅为11.4%,比全省平均高2.1个百分点,在全省列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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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构成分析


(一)城镇居民收入


2016年上半年张家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29元,同比增长8.2%。


1.工资性收入5256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3.5%,同比增长5.9%。一方面是随着上年提高的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执行到位,带动社会工资性收入增长,调整后的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同比增长12.2%,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为9.2%。另一方面是政策性增资逐步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文件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张家界市配套资金在上年11月到位,相关人员人均增加300元,增幅10%左右。乡镇工作补贴也在上年7月份开始发放,相关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0-500元,增长6%左右。


2.经营净收入1356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8%,同比增长16.5%。张家界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对此部分的贡献率为92.8%。张家界旅游发展态势强劲,16年1-5月份景点接待旅游人数同比增长35.4%,接待过夜总人数同比增长36.5%,旅游收入同比增长40.6%,带动了旅游相关产业如住宿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高速发展。同时各级政府着力改善投资环境,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政策性扶持力度持续增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不断深化对小微企业在创业、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促使居民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


3.财产净收入1104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2%,同比增长11.7%。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出租房屋收入和房屋虚拟租金,张家界1-5月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住宅类商品房屋销售面积同比增长30.8%,住宅类商品房屋销售额同比增长34.4%,对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带来积极影响。


4.转移净收入2112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5%,同比增长7.6%。张家界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主要来源于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其次是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张家界市2015年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于上年4月底全部发放到位,人均增幅达11.8%。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部分也在2015年11月全部到位,多项增收政策的执行到位,带动了转移净收入的增长。


(二)农村居民收入


2016年上半年张家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5元,同比增长11.4%。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1.工资性收入1763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2.1%,同比增长15.3%。张家界市委市政府于今年2月份下发了《张家界市大力推进旅游精准扶贫行动计划》,一大批乡村旅游投资项目相继落户我市。借助张家界强劲的旅游发展态势以及本地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张家界休闲农业发展迅猛,建成大量乡村客栈、农家乐等,解决一批村民就近就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乡镇工作人员政策性增资发放到位,都带动了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2.转移净收入1025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0.3%,同比增长11.7%。张家界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主要来源为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其次是养老金或离退休金,该两部分贡献率为73%。随着企业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标准调整,以及外出从业人员工资提高,带动了农村居民转移收入的增加。


3.经营净收入557元,对农村居民收入的贡献率为16.5%。张家界地处武陵山贫困地区,目前有416个贫困村,占全市村落总数的26%。2015年全市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同比增长达22%,扶贫项目涵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等,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经营环境,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


4.财产净收入41元,对农村居民收入的贡献率为1.2%。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自利息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2016年1-5月,张家界市银行业人民币存款同比增长24.7%,住户存款同比增长13.1%,居民利息收入相应增长。同时二三产业发展,推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给农民带来实在的租金收入。


三、对居民收入的几点理解和看法


(一)近年来,居民收入增速略快于GDP增速。


随着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各项政策的落实,近年来,居民收入一直保持了比较快的增长,而且快于GDP增速。2015年居民人均收入增长9.9%,GDP增长8.5%。2016上半年居民人均收入增长9.4%,GDP增长7.4%。所以,从更长时间看,居民人均收入增速仍是快于GDP增速的。


(二)从人均水平看,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于人均GDP增速。


近几年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自然增长保持了一定的增长,体现在GDP上,人均GDP增速就要比GDP增速要慢一些。扣除人口自然增长因素,今年上半年人均GDP增速约为7%。因此,从人均水平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的增速要高于人均GDP增速。


(三)从城乡协调看,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协调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29元,增幅为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5元,增幅为11.4%。随着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3.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99:1下降为2.90:1。


应当看到,虽然上半年全市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比GDP增速高2个百分点,但持续较快增长仍存在一定困难,如去产能影响相关从业人员工资收入,部分大宗农产品价格下降使农业增收存在困难,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速有所放缓等,都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但是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居民收入将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人民生活仍会得到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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