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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1%“文化金融”概念亟待昌明
发布时间:2014-12-30 09:36:2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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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上海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387.99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6.43%。但文化产业的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的1%左右。”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谢冬在2014年12月24日由新华社、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金融办、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等联合主办的“2014文化金融论坛”上给出该组数据。谢冬表示,这一贷款余额的占比虽然在全国平均水平中已较高,但可以看出,信贷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有待提升。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已成为文化产业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资本化发展的关键。然而,“文化金融”概念不明、行业机构亟待优化、体制机制保障缺失等问题,致使文化与金融存在较大的鸿沟。据统计,目前国内有200多万家文化企业,其中80%是小微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大量存在于文化产业链前端。对于文化企业的融资而言,除了走IPO通道外,暂无更好的直接融资通道,但文化企业达到上市要求的很少。


交通银行[-0.32% 资金 研报]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文化产业企业具有三大特点。第一,文化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规模小且分散,成长不确定性较大;第二,文化产业具有轻资产、重创意的特点,其核心竞争力多表现在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等轻资产上;第三,文化产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缺乏权威知识产权第三方评估体系,缺乏畅通的知识产权抵押通道,资金周转时期比较长。


因此,现阶段文化企业发展最多的融资是项目融资。一名业内人士表示,项目融资发生额小,时间较短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企业发展仍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在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结构中银行仅占10%,文化产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占比仅为22%,金融对文化企业的融资支持的仍然有限。


对此,谢冬表示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加大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探索力度。首先应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IPO注册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加大上市挂牌企业的培育力度,推动文化企业尽早在国内市场实现直接上市融资。其次,利用私募股权机构集聚的优势,将文化企业与PE、VC机构加强对接,力争使文化企业在发展初期就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此外,谢冬表示,应通过着力解决商业银行与文化企业信息之间不对称的问题,来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如要加强商业银行对文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的体制机制内部管理流程应该进行适度改革。连平表示,商业银行对于文化产业企业的内部评级体系亟须转型,应有针对性地设计该评级体系。此外,商业银行还应根据文化产业企业自身特点,创新出具体的产品,例如专利权质押、著作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跟知识产权有关的相应创新。


谢冬表示,还应强化保险与文化产业的合作,支持保险机构通过股权、债权、基金等多种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发展艺术品、影视、动漫、游戏、演艺以及相关版权、品牌、商标等文化产业的保险。另外,文化产业企业应用好自贸区的金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行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等业务创新,鼓励在自贸区内设立文化担保机构和文化装备的融资担保公司,来拓宽文化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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