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法院成功执行调解一起13年前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2-09-30 17:38:00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作者:田盛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9月28日(通讯员 田盛)“虽然时隔十多年,但拿到这笔钱,看到执行法官为了我的案子忙前忙后,我就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感谢永定区人民法院,感谢执行法官。”近日,申请执行人汤某在当场拿到十三年前的5万元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由衷的进行感谢。
2009年,覃某以房产证做抵押向汤某借款5万元,但借款后覃某却突然“人间蒸发”,甚至连其妻子都不知晓下落。因覃某一直未归,且覃某妻子也未代替还款,汤某于2013年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覃某及其妻子偿还5万元借款及其利息。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支持汤某的诉求。但判决生效后,因无法知晓覃某下落,汤某未能拿回借款。为此,汤某于2015年向永定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覃某的妻子工资收入低、家庭条件较差,还有子女及父母需要赡养,只陆续偿还了部分利息,5万元借款本金一直未能偿还。
2022年,永定区法院执行局田盛在了解到覃某的妻子想拿回抵押的房产证这一情况后,主动从情理、法理角度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积极协调双方在本金、利息等费用上的分歧,最终使双方达成执行调解协议,覃某的妻子当场付给汤某5万元,汤某将抵押了13年的房产证交还给覃某的妻子,至此,这件十三年前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一审:田锐 二审:宁奎 三审:廖声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