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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拒不还 永定区一女子被司法拘留15日
发布时间:2022-09-16 21:28:59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作者:田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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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9月15日讯(通讯员 田盛)借款只有2万多元,但永定区一女子却不思还款,长期逃避执行。近日,永定区法院对该起民间借贷案件被执行人宋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

2017年4月,因资金周转原因,宋某向侯某借款,借款到期后,侯某多次催要未果后,于2019年4月向永定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宋某归还借款4万元。永定区法院受案后,于2019年12月判决宋某偿还侯某借款21500元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宋某仍不履行,侯某遂向永定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侯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宋某正常经营一家客栈,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侯某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2年8月29日,经多次查找后成功将宋某拘传至永定区法院,但宋某仍表示自己没有还款能力,也不愿做出还款计划。为此,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田锐 二审:宁奎 三审:廖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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