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为生态文明绿水青山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8-08-14 17:46:05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作者:唐亮 屈平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8月13日讯(通讯员 唐亮 屈平)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国家5A级风景区,“终年空气清新,四季青山绿水”是武陵源一张靓丽的“生态名片”。如何擦亮这张名片,保障武陵源的美好生态环境?据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18年3月27日开始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8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全力维护湘江、洞庭湖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环境权益,为武陵源生态提供“钢牙利齿”。
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涉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案件。原告唐某在禁养区内开办养殖场养猪,没有进行排污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属地街道办委托属地社区与唐某的丈夫就生猪的处理、养猪场拆除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并组织人员将养猪场予以拆除。拆除后,唐某认为拆除行为违法,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0万元。武陵源法院受理该案后,因属于涉环境资源案件立即报备上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并对赔偿部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差距大,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武陵源法院作出确认某街道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唐某损失55 216元的判决。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该案的审理既注意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注意支持行政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做好疏导和协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一直被认为是武陵源科学发展的核心资源,也是吸引国内外游客的最大亮点。武陵源法院自开展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春雷行动”以来,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积极探索联动审判模式,形成立案、审判、执行合力,为武陵源的生态文明环境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