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19日讯(通讯员 田贵学 龚红霞)6月19日,笔者在永定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局除留守机关值班的干部外,其余都在八点半前深入乡镇开展低保核查工作。特别是在区政务公开中心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中心婚姻登记大厅,值班干部正有序给办理结婚证的新人办理有关手续,更是没有发现“慵懒散”现象。
区民政和民族宗教局为着力巩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查处通报等手段,着力解决政务服务窗口存在“生、冷、硬”现象,着力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越权审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久拖不决,不依法办事、态度生硬、举报受理久拖不决等问题。
为此,该局建立健全了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将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到每个股室及二级机构、每个岗位、每个人,实行定岗定责,按人设岗,按岗设人,并以岗位责任制公示牌的形式上墙公示,方便群众办事。严格执行首问和首办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依法依规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负责引导到责任股室或责任人。为进一步落实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全局干部职工做到了人手一本工作手册,如实记录每天承办的具体工作内容,并将每件事项办理的流程、进度、结果以台账的形式进行全程记录。为及时为群众办好实事,该局干部职工还向社会公开承诺,对于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办理的事项,当场可以办理的,立即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并说明其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一次性告之其要求,在公开承诺办理期限内限时办结。
为将干部作风建设抓到实处,该局对干部职工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等违反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予以严肃问责,视其情况给予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干部职工受到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通报、诫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对其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