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9日讯(通讯员 梁英杰 李建平)笔者日前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定区管理部获悉,该区下发了《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住房公积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该区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构成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第13个月奖励工资、区委区政府明确的年度绩效奖励、未休年休假补助、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女职工卫生费等七项。从2018年起,未休年休假补助不再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项目范围。在该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市直单位、省市垂管单位和非国有企业单位,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参照市里标准执行。国有企业单位职工缴存基数按照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收入、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部分计算。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同一单位所有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一致;人才代理机构因代理单位不同,职工缴存比例可不一致。国有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严格执行“限高保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由2016年的2577元上调为2936元。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均不得低于100元,即月缴存额合计不得低于200元。
《通知》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区财政预算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代扣代缴改为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自行缴存到区住房公积金专户。教育系统财政预算的住房公积金由各个学校和有关单位自行缴存到区住房公积金专户。财政预算的住房公积金拨付到各单位后,各单位务必按月缴存。不缴或少缴的,属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报区财政局依法追回,并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财务主管人员的责任。
本政策的出台,标志着该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市直单位同城同待遇。截止到5月底,永定区共缴存住房公积金8021.8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