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协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考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协辅警30名(其中文秘5名,限女性,其余皆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籍(含原户籍在本县,因就学或服役等原因迁出县外者);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观念,无违法违纪经历或记录;
3.无残疾、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其中计算机网络维护岗位、文秘岗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身高不限;
5.岗位种类:①辅助执法执勤岗位24名;②文秘岗位5名;③计算机网络维护岗位1名;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职中(含)以上学历。
7.退伍军人、中共党员、有计算机、机动车驾驶、写作、篮球等特长、政法类院校毕业者等可优先录用;
8.招录合格后,须服从分配。
四、下列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
5.曾因违反劳动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逾期原则上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带以下资料到交警大队(四楼东头会议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3238106,15107441891,联系人:袁锋):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有部队退役证、驾驶证、计算机技术等级证等证件的一并携带;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1寸彩照2张;④填写《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辅警招聘报名表》。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录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律法规常识、时事政治、岗位职业要求和公文写作等(不提供考试范围)。笔试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地点:慈利县公安局四楼大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差额时,依笔试成绩逐人递补。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交警大队政工室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如出现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县交警大队统一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如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违反规定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不予招聘,月工资1500元左右。相关社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政策分别承担相应的部分。劳动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表现称职的可以续签,第二次合同可续签一次,合同期限为四年以下,超过30岁的,不再续签第二次合同。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具体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和本公告内容由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解释。
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