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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张家界市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16 14:05:11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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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张家界市市属事业单位及

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推动人才队伍提质升级,加快建成旅游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全域旅游和“旅游胜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引进99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市属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现将《2017年张家界市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予以发布,并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计99名,详情见《2017年张家界市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见附件1)。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可通过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zjj.gov/)查询。


二、引进条件


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


㈢在本市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市工作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是否进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标准)。


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⑤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1.报名和资格初审


集中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6月15日(限工作日);实行校园引进的另行组织报名。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本次报名实行网络报名,报名时请登录(http://张家界人才在线)网站,在综合申报—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中直接报名,同时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发送到用人单位电子邮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或院系相关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引进人才报名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核


市人才资格确认审查小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统一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一旦发现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即取消引进资格。


3.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不同单位和岗位要求,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能力。考试时间、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高于6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考察程序。


4.体检、考核考察


根据岗位引进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在所报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人才到我市工作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高层次人才须满8年,硕士研究生为须满5年;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可以免考试环节,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引进人选;国有企业引进人才除发布人才引进目录外,均由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四、政策待遇


㈠职级待遇:通过人才引进新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有职位的情况下,可分别按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进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㈡住房保障和安家费:①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货币化,分五年发放);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②引进重点高校(211、985)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3万元(分两次发放)。③引进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住房保障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2万元(分两次发放)。


㈢生活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㈣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市委人才办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㈤医疗服务。由用人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㈥其他待遇见附件1。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织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目录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集中引进结束后,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执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用人单位也可根据需要进校(招聘会)引才。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8201859 技术支持电话:15674478288


附件一:2017年引进人才计划申报表(汇总) .xlsx

附件二:引进人才登记表(样表).docx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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