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精准扶贫微视频(微电影)大赛评奖细则
发布时间:2017-01-21 14:50:44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第一条 为迎接世界旅游大会5月份在张家界市召开,保证“张家界市精准扶贫微视频(微电影)大赛顺利进行,根据各单位要求及本大赛执行方案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作品奖项设最佳作品奖、优秀作品奖、提名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音效奖、网络人气奖。
第三条 大赛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参赛报名和题材报备,未到大赛办公室报道的无资格参赛。联系人:彭诚、彭毅,联系电话:13807440606,QQ:178991238。
第四条 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或创作团队原创作品。围绕“精准扶贫”主题的专题片、纪实片、微电影等均可参赛,内容必精准反映张家界市境内助学、助老、助残、就业扶持、发展种养殖业、农业帮扶、开发产业等精准扶贫工作业绩。
第五条 所有扶贫后盾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部参赛,严格把关。参赛内容不得虚构杜撰,脱离实际,人为拔高缩水,一经发现,即行取消参赛资格。
第六条 作品必须在县级以上电视台、网站播出才能参赛。参赛作品要有完整的片头片尾,解说和日期均标注完整的字幕。长度5至12分钟内。统一以FIV、MP4、MPEG报送,并附送解说词6份。均不退还。
第七条 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作品获奖作品。
第八条 主办方拥有参赛作品对外推介、即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展播等传播使用权。
第九条 获奖作品证书以参赛作品登记表填写信息为准。
第十条 参赛者不需交纳报名费等任何相送费用。
第十一条 参赛作品必须是近3年内制作播出的作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
第十二条 该评奖细则为大赛最终细则。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张家界市精准扶贫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