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2 16:41:57 来源: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张食药监公告〔2016〕第2号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收回部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6年8月9日至8月16日,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区内15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张家界市永定区六合药店等11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的行为,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张家界市永定区六合药店等11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附件: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
附件
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