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7日讯(通讯员 刘松杨)“您好,我是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值班法官,请问我能在哪些方面帮助您?”
“雷法官您好,我是陕西咸阳游客李申龙,感谢您们于上周星期六出面解决了我们与旅行社之间的矛盾,在接连的几天中随时关注我们,武陵源有比风景更美好的法官,我们在武陵源旅游很开心,谢谢法官的……”
听到从旅游速裁工作热线电话中传来游客感谢的话语,雷清波同志感到欣慰:一次调解,多次关注,能让三十七位客人乘兴而来、乘兴而归,值!
2017年2月4日8点10分,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正在值班的法官雷清波同志,接到陕西咸阳游客李申龙的求助电话,称一行三十七人因旅游线路变更、增加费用等问题和旅行社的带团导游发生了争执,请求法院出面帮助解决纠纷。
接到电话后,雷清波法官一行3人于8点15分赶到游客和导游发生争议的现场,经过倾听游客的投诉和导游的解释,了解到产生纠纷的根源:来自陕西、广东、山东几个不同省份的三十七名游客在游览了湖南凤凰景区后,临时拼团与一旅行社签订前往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区三日游的合同,2月4日是到武陵源游览的第一天。一大早,导游提出因天气原因要将原行程作调整,同时建议游客为节约时间乘坐缆车或百龙电梯上、下山,要求每位游客交纳乘坐十里画廊小火车、缆车或者百龙电梯的钱百余元;而游客认为导游违反合同随意改变行程,变相加价,因此不同意交纳额外项目增加的费用,双方由此发生了争执。
在了解争议的真相、征得游客和旅行社的同意后,雷清波同志当场作起调解工作来:一方面要求旅行社充分尊重游客的消费意愿,即使出于为游客着想而增加项目费用,也应征得游客愿接受才行;另一方面建议游客从实际出发,在有限的时间内尽量多看美景,一天也不要走得太辛苦,出门在外,当花的钱也得花……
在法官的调解下,李申龙等游客与旅行社重新就旅游线路调整达成新的协议,并一致决定为了确保不耽误时间,游客乘坐缆车从天子山索道上山,然后在袁家界乘坐百龙天梯下山。
纠纷调解好后,法官仍关注着这三十七位游客的旅游行程。2月4日到2月6日,雷清波同志每天两次打电话向客人和导游了解情况,督促导游服务热情、周到,不让游客有遗憾。雷清波同志的做法得到了客人和旅行社的认可,陕西游客李申龙于2月7日上午一回到家后,立即不远千里打来电话,感谢法官的帮助和牵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