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6月7日讯(杨明星)6月7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犯罪、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执行款物的“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积极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活动,打响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第一枪”,张家界市中院决定在全市开展“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全面展开执行难攻坚战。
发布会上,张家界中院新闻发言人刘华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的总体目标、思路、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并对“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进行重点介绍。目前,市中院已经制定了《关于开展刑事自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和司法效能问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执行款清理和执行专户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为“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明确了时间表,制定了各项措施。
张家界中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曾宪忠就“一行动、两清理”专项活动的具体内涵、破解“执行财产难找、被执行人难寻”措施、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等记者关心的各类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了解,全市法院将倡导并全力配合、支持申请执行人充分利用刑事自诉手段,对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提起刑事自诉,出重拳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力度,解决消极执行问题,全力执结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市中院还将通过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建章立制,制定出台执行案款管理办法,全面实现执行款物的信息化管理,确保对执行案款的流转与发放透明高效,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多措并举,努力破解“执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