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5月30日讯(通讯员 廖红军 黄海)“感谢政府法律援助免费帮我们打官司,才使我们拿到了拖欠两年多的工资。”2016年1月8日,浏阳市文家市镇农民工许某将一面印有“人民好公仆”的锦旗送到了浏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如今,像农民工许某一样能够获得政府出钱免费打官司的人越来越多,2015年全省达到了3.48万人,法律援助帮助追讨工资或挽回损失上亿元。
不仅如此,为了让法治改革的红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我省自2015年以来,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重点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互联网+”行动计划,搭建公共法律服务o2o(Online to Offline,线上线下)平台,力争打破时间、空间限制,老百姓需要公共法律服务时,想怎么问就怎么问、想什么时候问就什么时候问,“一站式”获得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多项公共法律服务。
打通“最后一公里”,让公共法律服务更便民
近年来,我省部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特别是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站点的建立,让普通百姓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免费法律援助。但是,这类平台功能比较单一,群众要享受法律援助之外的基本法律服务,比如公益性公证、司法鉴定等等,往往得多跑腿、多跑路,甚至不能得到有效满足。
针对这种情况,我省积极打造以省、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支撑的“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o2o线下实体服务平台,要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必须建在临街一楼,外观、标牌、标识都要统一,易于群众识别。比如,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就按照建设要求,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律师咨询、公证、法律服务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部整合到公共法律中心办公。中心投入运行以来,现已接访群众3000余人次,解答现场法律咨询1100余起,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和公益性公证案件20余件,提供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100余起,被当地苗族侗族百姓亲切称为老百姓的“温馨之家”。当前,全省建成与靖州一样的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0家,预计2016年年底全省80%的市、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另外,我省领全国之先建成独立设置的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2016年年初运行以来,已向1900余批次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涉台验证等服务,中心值班律师还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和接待咨询900余批次,较好地引导了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促进了案件公正处理和信访人息诉息访。
与此同时,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我省还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站点建设,努力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以前需跑到县城咨询法律问题,没想到现在在家门口也可咨询了”,家住新邵县寸石镇的张阿姨在获得寸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的服务后,满意地感叹着。
推出 “私人定制”,让公共法律服务更亲民
“湖南人可以上网定制法律管家了”,“今后,湖南的老百姓可以像逛网上淘宝店一样,足不出户,拿出手机或者点击鼠标就能解决找律师等法律难题”……2016年1月份以来,省内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介绍我省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o2o线上平台——如法网。
家门口就可享受公共法律服务,适应了“张阿姨们”的迫切需要。而足不出户,拿出手机或点击鼠标就能定制律师等服务,更是满足年轻一代法律服务需求的迫切需要。为此,我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主动插上互联网的翅膀,一个可以在网上私人定制公共法律服务的“如法网”应时而生。
目前,如法网已完成一期建设,只要轻点鼠标或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就可在网上享受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咨询等定制服务项目。下一步,如法网还将继续健全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扩充配套手机APP、微信等法律服务功能。同时,为确保服务达到定制的效果,如法网还将大力推进法律服务的o2o供给,积极引导全省各法律服务实体机构在如法网建立“法律服务电子机构”,让各法律服务实体机构“坐网问诊”、实行办案模式o2o;着力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试行公务员学法学时制、公民学法积分奖励制,打破时空限制,推动全面普法立体式、全时空、广覆盖;大力打造志愿者网络社交平台,加大对法律服务从业者、法学工作者、法科生、政法机关离退休同志的招募力度,动员组建万人志愿者队伍,做大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总量。
实施“百姓监管”,让公共法律服务更惠民
“想不到你们不但为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还电话回访我对服务是否满意。我对你们严格监管的行为点个赞。”接到娄底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回访电话,受援人袁某满意的答复道。
回访、听庭、案件质量评查、案件质量评估、改进案件指派机制……近年来,为使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服务更优、质量更高,我省不断推出新的监管举措并严格加以执行。据统计,近几年来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均达到了98%。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和如法网等公共法律服务o2o平台有效搭建后,我省还将积极借助平台的完整、闭合和良性循环优势,实行更加严格的o2o监管模式,努力形成网上网下全方位、无缝隙的强大公共法律服务监管体系。首先,将更加注重源头监管,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实体机构实行“线上线下”资质认定制,只有符合相应资质,才能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其次,将更加强化过程监管,所有的公共法律服务都有一套标准的服务流程,都有一套严格的质量标准,一旦偏离流程规范和质量标准,就会得到相应的惩罚。与此同时,获得服务的群众还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自身的服务进度,并可督促服务提供方按时提供服务,及时提高服务效率。最后,将更加强化结果反馈。一旦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方被网上投诉得了“差评”,那么“差评”结果就会及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最大限度地让公共法律服务“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我们相信,通过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效构建,更多的法治红利将会被普通百姓共享。在公共法律服务的庇佑下,我们的法治改革“获得感”将会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