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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创建见成效 法官担当解民忧 ——慈利法院江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04-22 11:33:09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张武 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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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张家界站4月22日讯(通讯员 张武 许俊)4月17日,慈利县赵家岗土家族乡发生一起因拆旧翻新房屋导致挖机师傅意外死亡的事故。事故发生后,纠纷三方当事人:三位挖机老板、屋主、死者家属因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而陷入僵局,死者家属一度情绪激动欲将尸体抬上街道堵塞道路。乡党委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立即组织三方进行调解,但一天下来调解工作仍未有所进展。鉴于此,乡党委政府决定启动“法治乡镇”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立即联系江垭法庭。接到电话后,为避免事态恶化酿成群体性事件,江垭法庭庭长张武和副庭长卓亮马上赶往乡政府协助调解委员会处理此事。


到达乡政府后,两位庭长不顾疲累,仔细向纠纷各方询问了事故发生前后的各个细节,然后就纠纷三方争论的两个焦点:事故责任划分和赔偿金的计算标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法律释明,并耐心为纠纷三方当事人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耐心调解,三方当事人终于在晚上十一点钟左右达成了初步协议。


第二天,张武庭长在乡政府见证了纠纷三方达成调解协议,挖机老板赵某、李某、王某当场给付死者家属各项赔偿费用20万元,屋主唐某当场向死者家属给付各项赔偿费用10万元,死者家属接过30万元赔偿金,十分激动,表示“如果没有两位庭长和调解员这么执着的做工作,问题很难心平气和的解决好”。


至此,这起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既展现出了慈利法院法官较高的法律素养和纠纷解决能力,也体现出了辖区居民对江垭法庭、法官的高度信任,更实现了一次对政府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的普法,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这一效果的取得,主要得益于2015年县法院在赵家岗土家族乡天鹅村和新峪村开展的“法治村居”示范点创建活动。在院领导与法官、干警的努力下,经过一年多各种形式的帮扶与法治宣传,两村基本实现了“矛盾不出村,纠纷不出门”。今年,将根据市、县委政法委要把“法治村居”建设范围扩大到乡镇的要求,积极推行“法治乡镇”示范点创建活动,打造“法治村居”升级版。4月11日,慈利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亲率分管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法治创建的副书记、副院长及工作组成员赴赵家岗土家族乡,与乡党委政府共同谋划“法治乡镇”示范点创建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机制,共同打造“法治乡镇”示范点。本起事件的调处成为调处机制的典范,县法院将继续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担负起服务发展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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