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双簧赖债南柯一梦 上法庭对质依法裁决
发布时间:2016-03-04 15:03:25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刘华 刘际忠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3月4日讯(通讯员 刘华 刘际忠)演双簧赖债,在法律面前岂容他们上演双簧丑剧赖债不还。近日,湖南省张家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告周某兄弟及张某与被告易某、第三人彭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作出驳回原告上诉,维持慈利县法院原判的判决,昭示了法律的公正,警示极少数人收起侥幸心理,依法诚信办事。
现年60岁的彭某曾于2010年3月向易某借款98.5万元,一直未予归还,易某只好向慈利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彭某付清借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2010年5月,慈利县法院查封了彭某登记在其姻亲周某兄弟及张某名下的门面三间。2015年5月,慈利县法院作出执行裁定,驳回了周某兄弟及张某的异议,三原告不服,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上述门面归三原告所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解决诉争房屋实体权利归属问题,应从购房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结合房款支付、房屋交付、居住、使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房屋的真实权利人,不受既有权利凭证的限制。三原告对购房资金来源、付款方式等无合理解释,从未对门面进行占有、使用及管理,证据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可以认定彭某为诉争房屋实际权利人,三原告仅为诉争房屋名义上的房屋产权人,法院依法驳回了三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如果赖账不还,被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执行,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则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会对个人生活造成极大不便,而且,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