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获好评,百姓感激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6-01-20 09:40:58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阙道银 胡钢
姚某将锦旗送给民二庭法官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1月20日讯(通讯员 阙道银 胡钢)1月18日上午,一面写有“精准裁判显公正,一心为民好法院”的锦旗送到桑植法院民二庭,原告姚某激动说道:“感谢民二庭全体干警,感谢你们公正裁判,保护了我的合法权利”。
原告姚某为外商投资者,2013年9月与被告桑植县官地坪镇某矿签订了一份《矿山开采投资协议》,约定原告姚某投资300万用于矿山开采,被告桑植县官地坪镇某矿承诺自开工后六个月内向姚某返还投资成本,2014年1月、2014年7月双方又达成补充协议和入股协议,2015年4月,原告姚某与被告桑植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桑植某矿业有限公司保证被告桑植县官地坪镇某矿在2015年5月前,最低返还原告600万元,否则被告桑植某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原告姚某。后被告两方因无法履行到位,原告姚某一纸诉状将两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告上法庭,法院民二庭的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实地查问情况,在厘清事实后判决四被告赔偿原告本金600万元和支付利息216万元,对原告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诉求予以驳回。后四被告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张家界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处理适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直以来,桑植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外商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工作力度,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为桑植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