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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豪车被砸 酒店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6-01-07 17:14:00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李国胜 刘颖 龚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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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张家界站1月7日讯(通讯员 李国胜 刘颖 龚君健)消费者入住酒店,将爱车停在该酒店停车场被砸,酒店是否可以免责?前几天,永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原告到酒店住宿车辆被砸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酒店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向某军的车辆损失14267元。


2015年10月21日,向某军驾车到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入住张家界某大酒店,随驾车辆宝马X5停驻在该酒店停车场内。23日上午8时,向某军发现自己驾驶的车辆后挡风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随即与入驻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保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向某军因车辆后挡风玻璃被砸,对车辆进行了修复。2015年11月23日,向某军向永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家界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后挡风玻璃安装费用6461元、太阳膜2850元、漆面修复费3400元、车辆修复期间租车费用7200元,车内财物价值19765元,与被告协商赔偿事宜的住宿费1494元,共计41165元以及寻求司法救济支出费用8000元,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向某军在张家界某大酒店住宿,双方之间就形成了住宿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而免费停车是住宿服务合同内容的延伸,该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原告向某军的人身以及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而张家界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向某军住宿期间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致使向某军的车辆被砸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某军的损失应为挡风玻璃安装费6461元、太阳膜费2850元、漆面修复费3400元,以及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向某军要求赔偿在停车场有提示的情况下,向某军在存放车辆时没有将车内携带物品随身携带,也没有将上述物品放置车内的情况明确告知张家界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车辆内物品被盗负有一定的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张家界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向某军车内被盗物品不承担赔偿责任,且向某军所属车辆被砸财物被盗一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向某军要求张家界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其因保护合法权益寻求司法救济支出的合理费用8000元于法无据,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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