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饭不怕晚 公正终会到——时隔三年当事人给慈利县人民法院审监庭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5-10-15 17:16:52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陶涛 吴祎琪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10月15日讯(通讯员 陶涛 吴祎琪)“感谢慈利法院审监庭,感谢李法官,让我拿回自己应得的东西,你们是真正地司法为民啊!”10月12日上午,慈利县零阳镇居民向某将一幅印有“明察秋毫辩真伪,秉公执法暖民心”八个大字的锦旗送给慈利县人民法院时由衷地感谢道。
向某与熊某均系慈利县零阳镇人。2010年11月,向某与卖房者熊某以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成交价为29.8万元,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23万元,过完户交房时向某付清房款。
合同签订后的当日,向某依约向熊某支付了定金23万元,于次日又支付4万元给熊某。双方在房产局过户时,因有其他债权人来电话阻止,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之后,向某将熊某告上法庭。双方于2011年3月25日在法院达成和解,被告熊某退还原告向某购房款27万元,当场鉴收了民事调解书。事后不久,向某觉得调解协议有误,遂提起再审。法院经研究决定再审,随之,另行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5月20日作出原、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判决。原、被告双方未对再审判决提出上诉,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服判息诉。
时隔三年,向某认为判决真正让自己损失的利益得到了补偿,她始终感激法院的公正审理,于是情不自禁地制作了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