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法院利用巡回办案车开展清贷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19 17:44:09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熊淋 常戎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6月19日讯(通讯员 熊淋 常戎)“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农村信用社发生的借款已到期或逾期的,均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对借款负有担保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督促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6月18日,慈利县法院数字化巡回办案车驶入杉木桥镇,在这里展开了信用社巡回清贷的扫尾工作。
杉木桥镇位于慈利县城西北32公里处的战马溪畔,东与通津铺镇接壤,南与高峰土家族乡 隔河相望,西与象市镇为邻,北与三合口乡、庄塔乡交界,交通方便,信息传递快捷。该镇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虽几经努力,仍有部分“钉子户”未按支付令规定时限归还贷款。这天,天气一扫之前的阴雨天,出了大太阳,镇上的村民格外多,通津铺法庭的干警们站在巡回审判车前,利用巡回审判车以视频、音频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
随后,通津铺法庭干警对共30户被执行人仅剩未还款的4户进行上门清贷,其中被执行人田某态度恶劣,拒不还款,法庭干警将其传唤至法庭办公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经过法庭干警与田某兄弟姐妹约两个半小时的共同劝说、讲理,田某终于愿意主动偿还所欠贷款,并与信用社签订了还款计划,信用社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田某一定的利息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