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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头的板栗
发布时间:2015-04-12 22:33:39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向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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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张家界站4月12日讯(通讯员 向春云)未到立案庭上班,就听说有个姓王的老头经常往立案庭跑,甚至多次到法院食堂蹭饭吃。


到立案庭担任信访专干后的第二天,王老头果然出现在立案庭。“你看,你们法院判的个啥?这不是枉法裁判,愚弄百姓吗?”未进门就听到王老头在走廊里叫嚷。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与王老头接触多了,对他的情况渐渐地熟悉起来。


王老头一生未婚,无子女,五十岁那年,经人介绍,从深山里依农村习俗“收养”了一成年男子李斌。收养后的第二年,王老头与“养子”李斌共同将平房翻修成砖瓦结构的楼房,之后,又为李斌张罗娶妻小霞。与小霞生育一女后不久,李斌病故。过了两年,小霞与邻村男子再婚,携女儿长期居住在邻村,因家中经济困难,也就没顾及到王老头的“赡养”问题,王老头因此与小霞发生争吵,经司法部门调解未果。此后,王老头经咨询,得知其与李斌的收养关系不合法,小霞无论怎么说都无赡养他的法定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小霞及其女儿分家析产。诉讼中,双方都无钱给对方支付房屋折价款,经反复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将二楼及楼梯判给小霞母女,一楼及四间小屋判给王老头。宣判后,王老头没有上诉。时隔两年后,王老头与小霞因琐事再次发生争吵,来到法院申诉要求撤销原判,房屋全部归他所有,自愿给小霞支付部分房款。


经审查,原审判决从程序到实体均没发现差错,而王老头的再审申请又超过了法定的期限,但驳回他的再审请求固然合法,王老头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因此,在裁定驳回申请之前,法院通知双方多次进行调解,但每次一见面,双方都剑拔弩张,争吵不休,终因双方互不相让,都不欢而散。


怎么办?难道就只能一纸驳回王老头的再审申请?


一个阴雨绵绵的上午,李怀玉副院长与我到王老头家再次协调王老头的事。为保证这次协调的成功,邀请了当地村组干部和双方的部分亲友协助调解,并要求亲友事先做好双方的工作,要求双方协调时,都要保持冷静。当我们冒着寒风细雨来到王老头家时,他高兴地站在门口等着,把我们带到火坑边,又是加柴烧旺火,又是递烟倒茶。村里的朱书记和王组长都到了场,首先大家一起查看了双方诉争的房屋,砖瓦结构的两层毛坯房,长久未装修,平时少有人住,十分破旧。回到火炕边,李院长打破这沉闷不语的气氛,概述了案情和这次调解的目的,从邻里和睦到家和万事兴,从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到农村“五好家庭”的创建……双方紧绷的表情渐渐舒缓。村朱书记和组长也代表村组对这一家提出期望和建议,希望他们互谅互让,和睦共处。小霞的哥哥也识大体,明事理,认同大家的做法,当场承诺做好妹妹的工作。


第二天,双方相约来到法院了解此案。在信访接待室,经过进一步的协商,王老头与小霞夫妇还达成遗赠抚养协议,王老头撤回了再审申请。


一个月后,王老头又来到立案庭,一进门就笑嘻嘻:“这次,我不上访,是你们法官给我送来了养老的“儿媳”,今天是来送板栗表达谢意的。”张武庭长接过王老头手中的板栗,“好,板栗我们收下,但必须按市价付钱给你,否则只能让你提回去。”“这怎么行……”推推拉拉中,张庭长将100元钱硬塞进了王老头的裤袋里,王老头只好满脸“委屈”地走了。


回顾王老头的事,我们被误解过,也与他争论过,但我们没有嫌弃他。在接访中,我们慢慢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信访工作的目的不正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吗?毕竟群众的利益大于天。(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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