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国家安全法
发布时间:2017-04-14 14:38:13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 陶涛
华声在线4月14日讯(通讯员 陶涛)4月14日,在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支部为单位,专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对《国家安全法》知识的了解和参与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会上,各支部书记带头对《国家安全法》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开展大讨论,畅谈学习心得和体会。
通过学习,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国家安全意识,纷纷表示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履行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为维护社会政治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据悉,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法律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并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