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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法院: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威慑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7-03-24 16:35:08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吴扬顺 裴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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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3月24日讯(通讯员 吴扬顺 裴伟)近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刘某与彭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自2010年,刘某便为彭某经营的酒店供应豆制品。2015年2月10日,双方经结算,彭某下欠刘某 货款 34 626元。 当彭某向刘某支付1万元货款后,对剩余的货款 未再支付。2016年11月22日,刘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彭某于2016年11月30日之前把向刘某支付剩余货款,但到期彭某未按协议履行。刘某随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彭某对法院隐瞒住址,并拒绝接听电话,执行法官便多次向其发短信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彭某依旧没有回应,执行法官立即将彭某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主动向相关部门推送。不久,在外地的彭某便主动和法院联系,听着电话中焦急的语气,执行法官耐心的做着思想工作,劝其主动履行义务。随后,彭某于周末从外地赶回来,主动与刘某和解履行。


近年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强化执行措施,重拳出击,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动职能部门、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等惩戒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执行案件收案率与同期相比呈现了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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