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中院审委会专题学习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02-28 00:52:56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陶涛
会议现场
华声在线2月28日讯(通讯员 陶涛)2月27日下午,市中院审委会在讨论案件前,专门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对于涉及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
会上,各位审委会委员畅所欲言,表示将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严格遵循刑事诉讼规律,处理好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互相配合与互相制约等关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创新、狠抓落实,更好发挥审判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据悉,2016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014件,其中市中院审结125件,有力震慑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推进平安张家界、法治张家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