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酿刑案 刑事和解化积怨
发布时间:2017-07-07 17:28:29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杨川
华声在线7月7日讯(通讯员 杨川)“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有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典故彰显的是邻里间礼让谦和、互敬互让的美德。近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化解一起邻里纠纷造成的故意伤害案件,促成双方刑事和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作出构罪不捕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与被害人林某系邻居。2017年5月28日,赵某某因修缮道路将部分渣土倒置林某田地,未及时清理,林某知晓后,遂与赵某发生争吵,经人劝解不欢而散。5月29日,林某找到赵某某,讲了一些过激的言语,赵某某一时冲动,将林某右胳膊扭伤。经鉴定,林某伤情达到轻伤二级。双方一直调解未成,林某报案至公安机关,赵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提请永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案系邻里间纠纷处理不当造成的刑事案件,处理不当不利于双方纠纷解决,有可能会造成“世仇”,难以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承办人审核案件,认为该案具备刑事和解条件,遂积极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告知双方刑事和解法律规定,邻里之间应和谐相处、具有礼让精神,积极劝说,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提醒:邻里间应相互礼让,不应争斗,争来争去争的是理,斗来斗去斗的是气,各让三尺,礼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