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者及时办理居住证 避免驾考车辆上户受阻
发布时间:2016-04-01 23:24:34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卜雅玲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4月1日讯(通讯员 卜雅玲)自2016年1月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居住证暂行相关条例》,并按条例要求为暂居人员开展机动车登记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目前我大队共为持居住证的外地人办理了机动车上户业务31辆。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流动人口请按照规定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持《居住证》即可报考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等业务。自《条例》实施以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作为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具体窗口业务执行机关,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同时,也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搞好窗口服务为外地人员为实事办好事。3月28日下午,车管所组织召集摩托车车行、二手车交易公司、汽车4S店等相关负责人20余人参加业务座谈交流会,对《条例》进行了传达和宣传,要求他们要配合交警做好宣传,以更好地实施履行相关规定。
此外,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很多外地人在办理车辆上户业务时才想起办理居住证,因居住证办理需半年登记时间,而交警部门业务只受理持有本地户籍或本地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暂时不在适用范围内,所以对一些想在短期内非当地户籍外地人员在机动车驾照考试和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方面会产生影响,因此交警提醒:建议桑植外来暂住的人员及早办理居住证登记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