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交警一大队查获首例“醉驾”入刑案
发布时间:2017-03-15 14:56:37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 李燕
华声在线3月15日讯(通讯员 李燕)3月9日下午,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查获一起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沙堤中队在子午路大庸桥灯控路口,进行日常执勤执法工作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呈“S”线行驶,且驾驶人满脸通红,执勤民警见此情形,在上前将该车拦停时,闻到浓烈的酒味,现场对驾驶人谷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测试,为醉酒驾驶,经进一步血液检测鉴定结果,谷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7mg/100ml,确认为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遂将驾驶人谷某带至大队醒酒室,对其约束至酒醒,并等待讯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谷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悉,这起醉酒驾驶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是开展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以来,张家界交警一大队对驾驶人“酒驾”立案追刑的首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