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门峪一男子被刺伤” 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6-09-09 17:18:55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桑植县公安局
2016年09月05日0时许,桑植县澧源镇南门峪路口附近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因债务纠纷,刘某林与李某、周某、陈某军发生争执,继而互相推搡,推搡过程中,李某倒在地上,李某站起来后用拳头殴打刘某林,随后周某、陈某军也对刘某进行殴打,刘某林反抗过程中,被李某拿一把水果刀刺伤,刘某被刺伤逃至旁边一店面后,又被李某追入连刺三刀。经桑植县人民医院初步诊断,刘某林全身多处刀刺伤,双侧开放性血气胸。
案发后,澧源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积极侦办案情,并迅速控制犯罪嫌疑人。经查,刘某林身受四处刀伤,全部为李某持刀刺伤, 9月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9月7日,周某、陈某军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目前,伤者刘某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桑植县公安局
2016年9月9日
网传“刘某被刺身亡”的消息不实,请各位群众不要轻信谣言,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