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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为人民
发布时间:2015-11-18 10:13:14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卜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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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札记


桑植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于9月6日在桑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正式挂牌运行,历时已两个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不仅缓解了交警警力少的压力,而且及时化解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减少可能诉讼、上访甚至是影响稳定的某些极端行为。截止11月5日,共受理案件74起,结案70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7起),未结案的4起正在治疗或鉴定过程中,调解成功率达94%,协议履行率达100% ,共挽回经济300多万元。笔者有幸记录下了其中的一些案例,无不折射出人民调解工作“为人民”的宗旨。


积极督促履行协议 化解久拖未结积案


近日,桑植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了一起长达两年未了结的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案件,经过调委会人员多方努力,11月4日此案圆满结案,受害人彭某获得的12万多元赔偿款也督促落实。2013年11月19日许,彭某(男,24岁)行至桑植县空壳树乡粮店路段时,被一辆宝马车撞倒在地致彭某腿部骨折,当时车主陈某(女,48岁)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先后支付了住院医疗费用,后因赔偿金双方达不到协议此案一直未了结。今年9月23日彭某到交警大队上访时,调委会受理此案,并对全部案情进行详细调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车主陈某负完全责任,受害人彭某通过伤残鉴定,还需后治疗费。调委会征求双方意见,根据伤残鉴定书,陈某承担彭某医疗费、误工、住院期间生活费、护理、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和伤残补助金共12万多元,双方达成协议并在调解会工作人员的督促,赔偿款也落实到位。


自驾游客遇车祸 快速调解助返程


“国庆”小长假期间,桑植景区有不少外地自驾游游客前来游玩,因对山路地势不熟,自驾游车速过快造成车祸事故,影响了整个游玩心情及行程,“调解会”工作人员急游客之所急,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快速调解,让外地游客满意如期返程上班。10月4日上午,“调委会”接待了自挂牌以来第一例游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当事人满某、夏某分别讲述了交通事故情况,10月3日15时许,夏某(男,43岁,湖南省辰溪县人)驾驶一辆白色北京现代小型客车到桑植旅游,当车沿省道s305前往洪家关方行至南岔路段一转弯处,车没有减速靠右行驶与迎面而来的红色小轿车相撞,造成红色轿车车头受损,驾驶员满某(男,33岁,湖北省宣恩县人)及乘客吉某(女,31岁,湖北省宣恩县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道路事故认定,夏某负全部责任;满某系国庆期间从湖北返程长沙途经桑植的过客,他正常行驶途中遭遇车祸,车受损、人受伤、医疗费用不能到位,眼看假期时间不多,返程在即心里十分窝火。夏某国庆前来我县旅行,本来是一场愉快的旅行,因自己道路不熟、车速过快出现车祸造成车损人伤,而且为对方付医疗费、修理损坏的车辆心中虽然不爽,但他也没有什么反对意见,毕竟是自已负全部责任,但是对方要求后续医疗费过高他无法承受,双人达不成协议。为此,“调委会”工作人员通过从中协调,并站在双方立场上分析了利弊,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条件下,双方当事人最终以出门在外都不容易,相互体凉各自退一步的想法,达成了夏某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修车费的协议,双方也握手言和成了朋友,同时对调委会工作人员放弃休息加班为他们调解纠纷,对外地人做到不偏不倚表示感谢。


一起交通死亡事故 化解连环亲情纷争


10月12日晚21时18分,在S228线即小溪媒矿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死者系一名无身份证明的七十多岁老太太。后经交警多方查找弄清死者身份后,又想办法联系死者家属的唯一的孙女颖和出走多年无联系女儿银春,然而经多方走访查找到的死者女儿银春,因无户口无法进行调解。为了弄清银春与死者关系,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带银春前往湘西自治州进行DNA亲子鉴定,待检验报告出来,确定银春为死者谷某女儿身份返回又桑植后才开始进行调解。10月16日经调委会双方分别协调下,最终达成补偿协议。当死者家属唯一孙女颖和女儿银春获得所有赔偿款后,两姑侄因继承权和现金分配问题发生纠纷,大有互不相让、断决亲情关系之势。鉴于本案特殊性,“调委会”工作人员又及时调解因死亡补偿金分配不均引发的继承分配纷争,及时挽回了一段失散多年不见刚刚团聚的血缘亲情。


双休日奔赴现场  两案调解于夕阳


10月24日星期六,清晨调委会工作人员接到大队电话:称昨日汩湖乡发生的一起车祸,受害人因治疗无效于早上七点死亡,准备进行死亡赔偿调解。当所有调解工作人员刚到位进行调解时。处警民警接到报案:称打鼓泉乡葫芦壳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农用车相撞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头部受伤当场死亡。一天时间调解两起交通死亡事故,给交警大队所有办案民警和调解委会工作人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而且在打鼓泉乡葫芦壳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按照惯例,交通死亡事故调解都要花上几天时间,双方会在赔偿金上形成拉剧战,何况是两起案件碰到一块了。当天交警大队调解室、会议室、大队院内挤满了两起案件的双方亲朋好友。大队领导、民警、调解工作人员立即分成两套调解班子,分别将两起案件双方亲戚分离开来,分别对肇事方与受害方的亲属做工作,通过摆事实、讲法律,终于在一天之内将两起重大交通事故调解成功,及时消除了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贫困少年骑车闯祸 纠纷化解爱心奉献


10月30日上午,“调委会”办公室来了两位特殊的当事人,一位年约50岁的女环卫工人和一名年满18岁的男学生,二人前来要求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经询问得知当天早上6点30分,学生蒲某骑着自行车前往职业中专学校上学途中,在高尚街路口至胜蓝路路口50米处,不慎将正在路面进行清扫工作的香姐刮撞在地,后经到中医院检查,香姐的腓骨小头骨折不能行走,要在家静养一个月。香姐系淋溪河人一个人到县城打工,以清扫马路维持生计,她受伤不能正常工作,她的生活费及医药费将没有着落,而且经交警现场堪查学生蒲某要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经过了解学生蒲某系县职业中专学生,父母离异,父亲精神失常已失联多年,他寄住县城姑姑家,无任何经济来源。


“调委会”通过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后,针对案情分析,主动联系县环卫所和职业中学两个单位领导,向他们介绍交通事故情况及责任认定,并从中协调争取保证环卫工人的医疗费、补偿费不被拖欠,又能保证学生学业不影响的情况下,化解这起特珠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纠纷。通过前期协调11月2日调委会组织环卫所副所长、环卫工人香姐、肇事者学生蒲某及姑姑共同来协调纠纠纷。调委会工作人员从法律、道德、双方家庭现实情况进行阐述,环卫所副所长鉴于肇事者学生家庭特殊,为了不耽误其学业,当即表态承担环卫工人所有医疗费和误工费,但为了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应由其承担环卫工人500元基本生活费用的建议,得到了学生姑姑同意,双方愉快地签定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当协议书签定完毕以后,调解室出现了令人感动的一幕,环卫所副所长拿出100元现金捐助给贫困学生,并表示让其承担生活费是要学会担当,应该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捐助是表达她个人对学生的关爱和帮助,希望吸取这次教训,走好他今后人生道路。


随着我县经济的高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呈现高发态势,纠纷的调解消耗了大量的警力,不利于道路交通管理。调委会成立时间虽短,但从两个月运行情况来看,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已基本做到一日一结案,极大地减轻了公安交警、法院、信访、保险等部门的工作压力,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消除了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作者 卜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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