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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出台八条举措,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时间:2022-08-25 22:52:08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作者:晏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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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张家界市出台八条举措,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灾情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对标精准识别。深入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创新常态化排查方式方法,建立县、乡两级“周调度、月会商”制度和县级核查处置制度,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及时、精准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识别工作,切实做到“应纳尽纳”。

及时有效帮扶。对新纳入的监测户,按照要求及时安排结对帮扶责任人,10天内制定好针对性帮扶措施并推动落实。对所有监测户的帮扶措施做到因户施策,在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的基础上,按照监测户的需求,开展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稳步提升收入水平。每个监测户的综合帮扶措施要达到3条以上,其中开发式帮扶措施达到1条以上。

抓实产业帮扶。深化利益联结。全面清查2017年以来的产业扶贫项目,按要求落实好同脱贫户、监测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对未到期的项目,要继续按原有合同或协议执行;对已到期的项目,按程序重新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对已失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完善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项目联农带农强农机制,不断增加脱贫户、监测户及村集体利益联结收入。所有监测户与村集体经济进行利益联结,实现监测户利益联结全覆盖。发展“五小产业”。安排资金支持监测对象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等产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监测户到户产业帮扶措施“全覆盖”。加大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做到“应贷尽贷”,跟进指导用好信贷资金,确保发挥效益。

强化稳岗就业。确保2022年全市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10.32万人以上,确保年度务工时长6个月以上的人员稳中有增。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其家庭成员至少要确保有1人实现就业。抓好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系列政策的落实,加大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岗就业的支持力度。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优先安排就业培训,村级公益项目、村级产业基地等要优先安排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组织引导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劳务补助、技能培训补助等。支持公益岗位开发,确保2022年全市公益性岗位数量只增不减,并优先安排监测对象。提升帮扶车间、帮扶基地带贫能力,确保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比上年只增不减。建立返乡回流脱贫劳动力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务工需求,一户一策、因人制宜帮助实现再就业。引导新增劳动力就业,摸清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底数,制定“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帮扶计划。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妥善引导“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

加大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重点实施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增收项目,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对监测对象特别是因病、因学纳入监测的对象提供捐赠援助和救助帮扶。支持各地通过线上、线下帮助销售农产品,防止出现区域性农产品滞销。后盾单位、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要订单购买脱贫户、监测户的农副产品,尽力解决脱贫户、监测户农产品卖难和增收难的问题。

加强综合兜底保障。按照《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的通知》(湘民发〔2022〕10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好保障政策。加强防返贫监测对象与民政对象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支持各区县为脱贫户、监测对象购买“防贫保”。

抓好易地搬迁后扶。高度重视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和发展等问题,一体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产业就业帮扶等行动,跟踪监测易地搬迁后扶政策的落实情况,在产业就业增收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可融入、逐步能致富。

加强跟踪督办。从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排查整改,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抓实抓细问题整改,逐一销号清零。系统梳理疫情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的潜在隐患,加强源头治理,加强跟踪督办,建立工作调度和通报机制,适时开展明察暗访。将应对疫情影响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重要内容。(晏勇志)

(一审:田锐 二审:宁奎 三审:廖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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