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我市将在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足额放到到位。
2021年湖南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解读
今年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那么,是不是每名退休人员都能按照4.5%提高基本养老金呢?答案是不能。4.5%是全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而不是退休人员均按照4.5%增长养老金,由于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水平、年龄等存在差异,实际养老金增加比例有高有低。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较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相对较高,另外还有存在特定条件才能享受的高龄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因此,每名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比例是不同的。今年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增加额主要由5部分组成:
一是定额调整部分,每个人都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金额45元。
二是与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相关。缴费年限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每人每月增加1.4元。
三是与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相关。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不含代发项目)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3%。
四是高龄补贴。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休人员享受高龄倾斜的年龄,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退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或人社部门核准退休条件时确认的出生年月确定。
五是艰苦边远地区补贴。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例如:
桑植退休1941年1月出生的全伯伯,他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469个月( 469月÷12月≈40年),2020年12月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待遇为4251.15元。根据养老金调整政策可以得:
定额调整部分 45元
缴费年限相关部分 40年×1.4元=56元
上年度基本养老金相关部分 4251.15元×1.3%≈55.26元
高龄补贴 (2020年12月底前未满80岁,所以只能享受70岁档次)26元
艰苦边远地区补贴 10元
则他2021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增长额=45元+56元+55.26元+26元+10元=192.26元(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