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9名“村官”因贪腐被集体宣判
发布时间:2014-12-18 14:47:44 来源:人民网
日前,广元剑阁县人民法院对该县系列村(社区)干部贪污贿赂案件集体宣判,剑阁县下寺镇9名“村官”全部被作出有罪判决。
“剑阁县下寺镇下寺村原党支部书记母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下寺村原村委会主任杜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下寺村原村委会文书王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下寺村原村委会出纳柯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九个月,缓刑五年……”随着法官宣读完9名前村官的判决书,备受关注的剑阁“苍蝇案”尘埃落定。
据介绍,2014年,剑阁县检察院坚持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办案第一信号,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办案第一标准,大力开展“拍蝇护民利”专项办案行动。从今年3月开始,短短4个月,下寺镇9名村官相继“落马”。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0余万元。
据悉,剑阁县检察院查办的村官贪污贿赂系列案件,是广元市检察机关历年来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人数最多、群众反响最强烈的案件,在市、县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