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空军招飞宣传片《勇者的天空》。视频截图
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近日制定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从2015年起,在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空军招飞生源主要省份,依托优质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每年招收10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培育输送矢志飞行、素质全面的优秀飞行学员。
《办法》提出,遴选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教育实验班。承办中学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申报推荐,教育部和空军有关部门考查遴选确定。
[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
年龄:14-16周岁
考核方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
[惠生政策]
空军招飞局局长彭军霞26日接受记者专访,详细解读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6大惠生政策。
1.单列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办法》明确,空军与地方教育部门建立军地合作、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招生工作机制。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在全省范围内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实行计划单列。
空军招飞局局长彭军霞介绍,空军招飞机构将对报名考生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三个方面考查。具体审批录取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高中。
2.学生参加招生选拔的检测、食宿等费用都由空军承担
彭军霞说,空军将采取强化教育管理、实行信息公开、严格检查监督等办法大抓廉洁招生,保证选拔公平公正。此外,学生参加招生选拔的检测、食宿等费用也都由空军承担。
3.模拟营连管理模式,专项经费支撑,吃穿住学不用愁
学生被录取后,将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彭军霞表示,空军将为学生提供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发放具有空军特色的校服,按月发放生活津贴;承办中学将减免部分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成绩优异、现实表现好的学生还将获得空军提供的专项奖学金。
4.优秀教师资源倾斜,文化学习与航空特色教育两不误
《办法》将“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较高”作为遴选承办中学的基本条件,明确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就是为了厚实学生文化基础,实现文化学习与航空特色教育两不误、双提高。
5.在校期间开展飞行训练,开设航空实践和军事素质课
彭军霞介绍,学生在校期间,在完成国家规定高中课程学习的基础上,还将针对飞行学员素质要求,进行定单式培养,利用早操、体育课和寒暑假等时间,采用课堂教学、课外实践、专家讲座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活动,初步计划按照思想政治、军事素质、航空理论、身体心理和航空实践等5个模块开设课程,着力厚实学生综合素质基础。
6.未录取为飞行学员,可优先录取为军队院校或国防生
毕业生高考志愿应当根据培养协议首先填报空军飞行院校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并参加招飞选拔检测。对招飞选拔检测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招飞选拔专业成绩折算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未录取为飞行学员、但符合军队地面院校招生条件,志愿报考军队地面院校或普通高校国防生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