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携带现金、物品、商品有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5-05-09 17:37:32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月桂 黄勇华
针对近期在旅检现场检查发现的常见违规情况,长沙海关驻黄花机场办今天发出提醒:旅客进出境前,须向海关主动申请,并申报关税;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的可以免税;旅客出入境可携带的人民币现钞以2万元为限。
进出境时应主动申报:旅客进出境前,须向海关申报并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物品进出境的合法证明等;在境外购买应税物品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个人自用的手提电脑、手机等旅途须用的应税物品出境时,要主动申报以便复带进境时向海关交验上次出境的《申报单》免税进境。
应税商品限量免税:进境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酒精制品等20种商品除外)。进境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此外,对自境外购买化妆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将对超出部分征收50%的关税。
切勿超量携带现金:旅客出入境可携带的人民币现钞以2万元为限,外币现钞可携带出境数量以折合5000美元为限,出境人员携带超出限额的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人民银行或外汇主管部门申领《携带外币出境准许证》,入境可携带的数量没有限制,但超过5000美元须如实向海关申报。携带超过规定限额外币且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视情作出没收或罚款等处理。
严禁携带各类违禁物品:违禁物品包括各种毒品、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假币,以及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此外,出境禁止携带的物品还包括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特别提醒不要替他人携带物品通关,更不要因蝇头小利沦为走私犯罪团伙的“通关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