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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7年全市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8 13:16:54  来源:市建扶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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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扶贫建整工作档案资料         收集整理的通知

建扶办发〔20155

 

中共张家界市委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档案局

关于做好20152017年全市农村建设扶贫工作

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通知

 

各区县委农村建扶办、档案局(馆)、市直各建扶工作组:

农村建设扶贫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大量文字、图片及音像资料,是农村建设扶贫工作的真实反映和历史记载。建立健全一套比较系统、规范的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对于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指导工作,推动全市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具有深远意义。为切实做好20152017年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与整理要求

(一)收集范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20152017年建设扶贫期间涉及的文字档案资料、图片、音像、实物等。具体收集范围见附件。

(二)整理要求

各类档案整理规范及检索工具编制的要求如下:

1.文书档案的整理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2.科技档案的整理,符合《科技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的要求。

3.专业档案的整理,不同的专业档案要符合相关专业档案整理规范的要求,如会计档案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和《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39-2008的要求。

4.公务礼品档案的整理,符合《湖南省公务礼品档案管理规范(试行)》(湘档发〔201116号)的要求。

5.特殊载体档案的整理,不同的特殊载体档案要符合各自的整理规范要求。如印章档案符合《印章档案整理规则》(DA/T40-2008)的要求,照片档案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的要求,电子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127号),实物档案可以参照《湖南省公务礼品档案管理规范(试行)》(湘档发〔201116号)的要求。

6.检索工具的种类和要求。移交档案时,必须移交相应的纸质目录一式二份。各责任单位必须完成档案全文数字化,同步移交档案全文数据及电子目录。

7.编研资料。移交档案时,同时要移交本单位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大事记、志书、年鉴等有关材料。

二、职责分工

区县委建扶办职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农村建设扶贫工作年度、轮度检查验收评分内容,搞好平时督促检查;对形成、收集的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定期向本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和电子数据。

区县档案局(馆)职责:负责对本区县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业务指导;接收本区县农村建设扶贫责任单位移交的档案资料。

市直建扶工作组职责:注意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的形成和积累;及时收集本单位负责的建扶村的档案资料;规范整理本单位负责的建扶村的档案资料和进行数字化处理;将规范整理的农村建设扶贫工作纸质档案资料和数据、图片、实物移交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三、工作管理与考核

保障人员。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责任心强、有较好档案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具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确保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顺利进行。

严格标准。市直各建扶工作组要认真学习和理解把握农村建设扶贫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标准和要求,严谨细致地收集整理材料,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各级档案部门的要求进行规范整理,确保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规范性。

科学管理。档案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的指导和督查。其他责任单位,要搞好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对本轮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要制定收集整理计划,完成规范整理;在年终和本轮工作结束前,将档案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工作交接前将档案、实物及数据等,移交当地档案馆保管。

强化考核。农村建设扶贫办组织年终考核,制定考核方案,并将考核结果抄送同级档案局(馆)。

 

附件:张家界市20152017年农村建设扶贫工作档案资料收集范围

 

 

中共张家界市委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5316

 

 

附件:

 

张家界市20152017年农村建设扶贫工作

档案资料收集范围

 

一、综合性文件资料

(一)各级部门有关实施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的文件材料。

(二)各级农村建设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其与各部门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

(三)历年建设扶贫整村推进工作简报。

(四)有关建设扶贫整村推进方面的图片、影碟、实物、印章等。

(五)建扶村三年工作规划。

(六)建扶村年度工作计划。

(七)建扶村工作总结(包括分年度总结)。

(八)建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资料(含 2015—2017 年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贫困村总额、项目招投标、报帐等方面)。

(九)建扶村建设资金投入及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十)建扶村财政资金使用审计报告。

(十一)建扶村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十二)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文件。

(十三)建扶村项目建设申报文件、资料。

(十四)上级批复的项目建设文件、资料。

(十五)协议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

(十六)建扶村会议记录。

(十七)建扶村各项制度。

(十八)组织领导机构、责任分工相关文件资料。

(十九)其他涉及规划、计划的文件资料。

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文件资料

(一)村支两委班子规范化建设形成的文件资料。

(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的文件资料。

(三)开展四培四带活动形成的文件资料

(四)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形成的文件资料。

(五)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及其他加强基础保障形成的文件资料。

(六)反映建扶村基层组织建设指标达标情况的其他资料。

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文件资料

(一)建扶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明细表。

(二)建扶村村居环境及公益项目投入明细表。

(三)建扶村群众投工投劳统计表。

(四)建扶村农户三改补助情况统计表。

(五)建扶村广电通讯入户情况统计表。

(六)上级下达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有关文件。

(七)建扶村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帮扶单位援助项目建设等情况。要分年度、分类别(路、水、电、沼气及其它)登记造册,以及公示公告结果记录材料。

(八)群众集资、投工投劳登记表(分年度、分项目类别)。

(九)解决困难户住房的有关凭据。

(十)绿化情况登记。

(十一)村委办公楼、培训用房、卫生室、图书室、计生室建设的有关资料。

    (十二)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情况统计表。

(十三)村委会所在地通电话的情况统计表。

(十四)建扶村(镇)请验报告。

(十五)建扶村建设工程项目决算表  

(十六)建扶村建设项目管护责任表。

(十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形成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基本产业发展方面的文件资料

(一)建扶村产业扶贫资金投入情况汇总表。

(二)建扶村产业开发项目投入明细表。

(三)建扶村产业资金补助到户统计表。

(四)上级批准实施产业开发项目的文件。

(五)各个产业开发项目的实施方案与实施情况。

(六)项目覆盖贫困村、贫困户登记册。

(七)贫困户历次领取项目扶持的种苗、肥料、现金等财物登记册(必须有群众本人亲自签收)及公示结果记录。

(八)龙头企业扶持贫困户的有关资料(重点是农户实施项目、发放物资、无偿扶持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等有关凭证)。

(九)扶贫贴息到户贷款扶持贫困户的有关资料(包括获贷农户花名册、利息兑现花名册、贷款投向及增收情况等)。

(十)各村劳务输出人员花名册及所占劳动力总数比例。

(十一) 2014年、2015 年、2016年、2017 年建扶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长的数据及依据。

    (十二)稳定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有关做法材料。

(十三)脱贫致富典型的有关材料。

(十四)发展基本产业形成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的文件资料

(一)村级小学建设的有关资料;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生辍学、中学生辍学方面的有关材料。

(二)历年农民实用技术、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方案、培训花名册以及培训效果情况。

(三)省直、市直、区县直定点帮扶的情况:帮扶单位名称、具体帮扶内容、帮扶效果等,用登记造册的形式反映出来。

(四)党员、干部、能人一帮一结对帮扶花名册、帮扶效果。 

(五)建扶村一户一法结对帮扶贫困户责任表。

(六)整合有关部门资金扶持建扶村的有关材料(除文件资料外,要建立历年登记本)。

(七)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形成的其他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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