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年全市农村建设扶贫驻村工作组撤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20:46:27 来源:市建扶办发
张建扶办发〔2015〕1号
中共张家界市委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3—2014年全市农村建设扶贫
驻村工作组撤离的通知
各区县委农村建扶办、市直各建扶工作组:
2013-2014年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各驻村工作组在各联村单位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现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经市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全市所有农村建设扶贫驻村工作组原则上定于2015年2月16日前撤离建扶村。为确保建扶村各项工作完美收官,现将驻村工作组撤离建扶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完成工程项目的扫尾。各驻村工作组要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村支两委办好相关工作移交手续,不留工程尾巴、不留遗留问题,确保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二、做好资金结算工作。协助村支两委搞好财务清理,对上级部门已列计划尚未拨付到位的项目资金,要抓紧落实到位。对项目开支要及时做好结算给付。要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认真做好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把建设扶贫工作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制度法、规范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比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村级公路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村级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及村规民约等,使村级工作有章可循。
四、协助搞好下一步工作谋划。要协助配合村支两委谋划好下一步工作,制订出2015-2020年建扶村全面建成小康的初步规划。
五、做好定期回访。撤离后,各后盾单位要对建扶村进行定期回访,对建扶村的发展及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给予继续支持和重点帮扶。
中共张家界市委农村基层组织
建设及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