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5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8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其官方网站首页上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要求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
当前,各地脱贫攻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之中,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层层选派精干力量进驻贫困村,联系贫困户。为帮助村民脱贫致富,驻村干部在村里蹲点,走农户、访民情、问民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既增进了感情,熟悉了村情,也为推进脱贫攻坚凝聚了力量,奠定了基础,同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而干部到最艰苦边远的基层一线经受锻炼,提高了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其好处毋庸置疑。
然而,有些驻村干部却让“住村”变了味、走了调,不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蛀村”干部。一部分简单地认为驻村就是“住村”,所以他们虽然吃住在村里,但是却对扶贫政策把握得不够精准,对村情民情了解得不够深透,特别是对那些资源条件差、脱贫任务重的难点村,在帮扶思路上缺乏清晰规划,在推进工作上无从下手,从而滋生畏难情绪,工作懈怠,措施不力,效果一般。部分干部将驻村当做休假放松方式,只求“驻”得开心,不求驻得有效,明曰指导工作,实质是乐得清闲自在,顿顿美酒,餐餐佳肴,吃喝拉撒睡都让村里公款“埋单”,明里暗里给基层添负担。甚至极少干部把村集体资源紧紧掌握在自己手上,全心全意为自己服务,变换着法子捞油水,将干群“鱼水关系”变为“油水关系”。
驻村干部成“蛀村”干部现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员干部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需要引起警惕,切实把他们的错误思想消灭在萌芽状态。
让驻村干部远离“蛀村”关键在于自身建设、制度约束、考评激励。驻村干部本身,应提高思想认识、珍惜机会、廉洁自律、主动作为,让组织放心,受群众拥护;组织部门,应建立健全例会、请销假、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明察暗访,督查工作情况及到岗情况,同时,科学制定考评激励办法,建立考核档案,将实绩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让他们“干有奔头”;派出单位,应加强跟踪了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从单位实际出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倾斜,帮助协调其他单位,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让他们“干有靠头”;蹲点乡镇,作为直接管理部门,应主动创造良好条件,帮助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加强监督,客观反映现实表现情况,让他们“干有劲头”。让“驻村干部”真正的成为“助村干部”,而非“蛀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