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
为督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依法合规开展活动,切实整顿“红顶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规范社会组织各类收费行为,坚决遏制违规收费乱象,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对有关事项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收费公示必须透明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并在住所、服务场地的醒目位置等线下场所,同步公示收费项目、收费对象、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严禁在公示之外加价收费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将市场调节价项目宣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会费标准必须合理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必须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结合行业和会员实际,合理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
严禁同一会费档次细分不同收费标准,设置浮动会费、多头重复收费、强制入会收费及向非会员违规收取会费。
服务收费必须质价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必须坚守自愿有偿、质价相符、非营利原则。严禁转包利益关联主体承办服务。
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或提供同质化无效服务变相牟利。
收费对象必须权益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必须尊重经营主体意愿、坚持自愿服务收费模式。
严禁依托行政权力、行业影响力强制捆绑服务收费,以评比、培训、考核、平台服务等名义变相强制收费、转嫁成本。
评定活动必须程序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禁向参评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将活动委托营利机构主办或承办。承担职业认定工作的,不得收取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费用,且不得组织考试相关培训并收费。
标准编制必须收费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编制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所需费用应由自身承担。参加编制的经营主体自愿交费的,必须明示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情况,所收经费应专款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且总额不得高于实际使用经费。
严禁以参编费、署名费等方式挂名收费,以给予标准号为名收取管理费。
价格行为必须自律规范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开展行业自律管理必须坚守公平公正市场原则,维护良性行业竞争秩序。
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严禁开展挂名编标、评优评级、转包办会等违规收费牟利行为。
自查自纠必须落实到位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必须常态化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主动公开收费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严禁隐瞒违规收费问题、拖延整改落实,拒不配合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瞒报虚报相关台账资料。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对照相关文件,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后续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核查,对各类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追责问责。
特此告诫。
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1日
责编: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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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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