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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出租车违规超车酿三车受损
2016-02-15 17:16:08 来源: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卜雅玲



华声在线张家界站2月15日讯(通讯员 卜雅玲)2月12日,正月初五,桑植县文明路信用联社路段发生一起因违规超车造成三车受损的连环交通事故,所幸三辆车上无人员受伤。


当天晚上21时49分,天正下着雨,能见度较低。出租车驾驶人向某驾驶一辆牌号湘Gx4X39大众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车行至县信用社人行横道线上时,违规超同方向行驶湘G9CX19东风标致小型轿车,与此车发生侧面刮擦后,车驶入道路左侧与对向行驶另一辆湘GX4X05出租车相撞,造成连环相撞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当事人向某因违规超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四项规定,应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之中。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