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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永定区城管回应“铁锤就是法律”事件
发布时间:2014-11-04 15:38:40  来源:新华网  作者: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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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下午3时许,张家界永定区城管和崇文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在“十字街”拆除小木亭。


新华网长沙11月4日电(记者 刘柱) 近日有网帖曝料,称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城管在未出示证件和执法文书的前提下,擅自拆除当地某商业街内的小木亭,还声称“铁锤就是执法文件”。张家界市永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1日回应称,小木屋属违章建筑,在拆除过程中没有任何暴力执法行为。


记者网络检索发现,近日有多家网站论坛均发出了标题为《最“牛”的永定城管:“铁锤就是法律”》的帖文,称2014年10月10日上午9点半左右,张家界某商业街一正在施工的现场,一位自称永定区崇文街道办事处的李姓男子,叫嚣 “我们什么都有权利管,我们是张家界的‘小政府’”、“你们马上停工,要不然我就拆了你们的景观设施。”说完扬长而去。


帖文还称,没多久,在没有出示任何文件或整改通知、执法证件的情况下,李姓男子带来一批手持铁锤、绳索等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在不到一小时内,三处景观木屋被夷为平地,一为首穿城管制服的人还说“我手上的铁锤就是执法文件”、“这制服就是执法证”。


27日晚间,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电话联系了商业街项目开发商张家界维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维港地产”)负责人段总,向记者证实了街内的三个小木亭被拆除。


同时,维港地产向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发来一封投诉信,信中透露,受今年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十字街”商业景观街的生意非常清淡,经广大经营者的要求,为搞活“十字街”项目商业气氛,采用多种方式将客人引进街区,公司在“十字街”景观街内(项目范围内街区不属城市道路范围)增设了活动的小木亭,临时摆放地点在十字街项目的范围内,不属于城市道路范围,更不属于永定区城管局、崇文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范围。


针对网帖曝料和维港地产的说法,张家界城管局31日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拆除维港“十字街”小木屋的情况说明》的文字材料,称维港地产于2014年10月初开始在已交付使用的维港“十字街”公共场所搭建小木屋,拟作为商铺出租盈利,该项目的公共场所属于维港“十字街”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维港地产在公共场所搭建的小木屋未经规划部门规划许可,“属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


《情况说明》还介绍,维港“十字街”业主向区城管局举报维港地产在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违法搭建小木屋,区城管局接到举报后要求项目属地崇文街道办事处前往查看。10月10日上午9时,崇文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管理和拆违控违的工作人员到维港“十字街”施工现场查验,发现小木屋搭建已经处于最后封顶阶段,工作人员当即与维港地产负责人沟通,要求其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对方拒不自拆并继续施工。当天下午3时,区城管局与崇文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违章建筑依法进行了现场制止拆除。


新华网湖南频道记者发现,在永定区城管局这份《情况说明》中并未直接回应网帖中提出的“铁锤就是执法文件”、“制服就是执法证”和为何在拆除时不出示相关法律文书等质疑,以及未透露李姓男子的身份,仅笼统的回复“在拆除过程中,双方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拆除过程没有任何暴力执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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