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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丨院长带队入户送达,促案件执行终结
发布时间:2018-09-06 18:01:14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作者:向进 高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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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9月6日讯(通讯员 向进 高红定)9月4日,永定区法院成功执行终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谢某同意按照还款计划分期偿还欠款14.6万元,申请人燕某自愿撤销执行申请,案件得以执行终结。

  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谢某以房屋装修为名,分六次向燕某借款20万元,但借款后谢某却一直没有偿还借款。2017年1月,燕某将谢某起诉至永定区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20万元,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谢某在按照协议偿还了54000元后,就再也未还款。2018年6月,燕某向永定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谢某偿还剩余的借款14.6万元。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案件尽快结案,永定区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谢某进行联系,但却一直无法联系上谢某本人。

  为推动案件执行,8月30日,永定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军亲自带队,奔赴被执行人谢某父母位于永顺县铜溪乡的家中,入户向其父母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现场对谢某父母进行了询问,调查被执行人谢某情况。同时,现场告知了永定区“决胜执行难战役”开展情况,逃避执行无法解决问题,还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希望其通知谢某尽快与法院联系,促进案件最终解决。最终,谢某来到永定区法院,与申请执行人燕某达成还款协议,同意按月分期偿还借款,燕某自愿撤销执行申请,案件得以执行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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