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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拿下张家界“留置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8-05-30 14:39:43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田育才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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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张斌 田育才

  通讯员 王辉

  “从立案到‘双开’,仅用了5天时间。”5月22日,在张家界市纪委监委的案件查办工作总结座谈会上,作为全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查办的“留置第一案”,田永红贪污挪用公款案的办案经验成为典范。

  张家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袁美南告诉记者,该案“首战告捷”,体现了纪法融合的优势和效率,彰显了纪法同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合力。

  投案自首,迎来“第一案”

  “我是来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的,希望给予宽大处理。”2月6日,桑植县水务投公司原董事长、农村供水总站站长田永红主动来到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自称套取公款用于炒现货和期货,投资亏损,现已无法偿还。

  鉴于案情重大,桑植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张小庆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迅速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和专案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案件办理。

  信息查询、司法会计鉴定、赃款的去向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太多,工作手续复杂;从立案审查到移送起诉很多问题急需解决……由于没有可借鉴的经验,挑战扑面而来。

  办案人员兵分3路,开展谈话、书证调取等核实工作。短短3个小时,投案人身份、所述情况的真实性核实完毕,初步核实田永红涉嫌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公款的事实,有启用留置措施的必要。当天下午,县纪委监委再次召开会议,决定对田永红予以党纪、政务立案。

  2月6日晚,办案人员对田永红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调取,扣押了田永红所用电脑、银行卡、记录本等第一手证据材料。

  7日凌晨,张家界市纪委监委办公楼仍灯火通明,桑植县纪委监委递交的留置措施呈批表经签字后,连夜被送往长沙。7日上午,经省纪委省监委批准,决定对田永红采取留置措施,并对登记、体检、人员安全、饮食、医疗以及接受讯问等问题进行了周密安排。

  淬火砺兵,打好“第一枪”

  为把该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办案人员紧密协作,取长补短。

  第一份《使用留置措施呈批表》、第一份《留置决定书》、第一份《留置通知书》……所有调查程序均是“摸着石头过河”,所有调查文书均是第一次使用。

  留置期间,共制作程序性、措施类文书29种,讯问田永红4次,询问证人21人次,制作笔录25份,完成24张银行卡交易明细、67张会计凭证、11份借款协议查询对比筛查和1份司法会计鉴定,取得各类证据200多份。

  仅5天时间,违纪违法事实就被查清:田永红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炒国内现货、期货造成亏损,为扭亏回本,多次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100多万元以致债务缠身,遂产生动用公款偿还个人债务的念头。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他先后贪污公款10万,挪用公款86.9万元,陆续用于归还本人小额贷款及向同事借款的本息。

  2月11日,田永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月13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月20日,桑植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田永红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并当庭宣判,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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