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

要闻

>

正文
张家界扫黑第一枪:永定区法院宣判一起涉黑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18 17:39:55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  作者:向进 王红英   
0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4月18日讯(通讯员 向进 王红英)4月18日,永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黑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这是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张家界全市法院判处的第一件涉黑犯罪案件。

  横行数年,作恶多端

  被告人唐某某,男,1982年生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人。2004年至2012年,以赵某(已判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非法控制部分旅游散客市场、非法收取电游市场保护费、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等各类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大肆聚敛钱财,牟取大量经济利益。

  2006年至2010年间,赵某利用组织势力,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慈利县三官寺乡等地开设赌场。唐某某负责管理永定区及慈利三官寺赌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照看”赌场安全,并将赌场“抽水”用于组织成员吃住后上交给赵某,为该犯罪组织成员参与违法活动和逃避法律追究提供经费,并为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经济基础。2009年,赵某为争霸一方,纠集众人与另一方殴斗,被告人唐某某为赵某等人开车送枪。

  依法审理,扫除黑恶毒瘤

  2018年2月11日,永定区法院受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刑事庭精干力量组成合议庭,依法对案件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已判刑)所组织、领导的犯罪组织成员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该犯罪组织通过打压对手、限制竞争等有组织地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控制永定区后坪镇土家风情园一线、阳和至武陵源一线的旅游散客市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源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该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特征,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唐某某积极参加该犯罪组织,系该犯罪组织的骨干成员,参与聚众斗殴,负责管理赌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奠定了经济基础。

  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2018年4月18日,永定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唐某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

  扫黑除恶,永定法院在行动

  据了解,该案是张家界全市法院宣判的第一件涉黑犯罪案件,也是永定区法院第二件扫黑除恶案件。

  自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永定区法院迅速统一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重点打击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黄赌毒、高利贷非法讨债等十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切实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要闻

湖南新闻

区县快讯

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