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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公务接待出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8-01-28 15:08:30  作者:田育才 张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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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基层公务用餐 按标准缴伙食费

  张家界公务接待出新标准

  华声在线张家界频道1月27日讯(记者 田育才 通讯员 张业红)“这是我们今天的伙食费,你一定收下。”1月23日,经过一番推托后,桑植县澧源镇西界村村支书樊春生不好意思地收下了张家界经开区扶贫干部递来的“饭钱”。当日,张家界经开区干部职工在西界村走访慰问贫困户之后,大伙儿纷纷自掏腰包缴纳伙食费,带头践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张家界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村(社区)开展公务活动用餐缴纳伙食费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为机关工作人员划出“红线”,给公务开支套上“紧箍咒”。

  “今后,机关工作人员下乡,不但没有好酒好肉招待,还要自掏腰包。”《规定》明确,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村(社区)开展公务活动用餐,一律按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缴纳伙食费,其中:早餐10元、中晚餐25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缴纳。同时要求,用餐一律安排在单位食堂,使用本地家常菜,不上火锅、香烟、酒水;缴纳的伙食费由个人支付,单位不予报销;接待单位要按规定收取伙食费,并开具收款收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少收,实行登记造册、入账管理,专用于伙食成本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以上率下,为基层做出了好样子!”张家界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单铸飞表示,《规定》自1月1日实行之后,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没有了‘免费饭’,既减轻了下级部门的接待负担,节约了经费支出,也改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使公务活动变得更务实高效,老百姓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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