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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中院召开上半年司法绩效讲评会
发布时间:2017-07-28 23:28:17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易郡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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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jpg

会议现场

华声在线7月28日讯(通讯员 易郡澧)7月25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7年上半年司法绩效讲评会。党组书记、院长壮晓阳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建民主持会议。市中院机关领导、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中院机关2017年上半年的司法绩效情况,随后副院长吴媛春对上半年司法绩效情况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上半年的司法绩效情况,并指出了不足,要求各庭室认真学习《全省法院司法绩效评估办法》,要对照司法绩效反映的情况来实时改进工作。各庭室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剖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逐一表达了坚决整改的决心。


会上,壮晓阳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市审判执行工作,庭审评查、案件质量评查实现常态化,主要绩效指标发展良好,比起往年有很大的进步,特别是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两个指标与往年相比有大幅度提升,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一定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些指标为什么落后,要理思路找原因纠根源。法院每个工作人员都要充分认识召开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清自身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每个庭室要有针对性地开好庭务会,要具体到案到人,并提出要求。


壮晓阳着重强调了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他指出,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不仅不能放松,更要继续加强。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审判管理主体。审判管理是一个全方位、多元化的系统工程,既包括法院内部不同层次主体对审执工作的管理,也包括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就法院内部而言,审委会、合议庭、院庭长、承办人以及审管办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管理职责,特别是院庭长直接指导办案,因而审判管理责任更大。就上下级法院的审判管理而言,既包括审判业务对口部门和审级监督指导,也包括专门神官机构宏观考评指导问题。这种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层次的多样性,决定了做好审判管理工作仅靠审管办难以奏效,必须多方联动。二是要让司法绩效评估办法成为引领我们审判执行工作的“指挥棒”。要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查漏补缺、主动作为,以司法绩效评估办法中的各项指标为指引,切实做好跟踪问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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