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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车祸如猛虎 千万别马虎
发布时间:2017-02-28 23:40:19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田宏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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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28日讯(通讯员 田宏竹)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汽车时代”的到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但由于人们交通规则意识、安全意识不够,交通事故使得许多人丧失亲人、朋友,甚至丧失自己的生命。屡屡发生的交通事故再一次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原本家庭并不富裕的汪某某,经过在外几年的辛苦打工攒下一点积蓄,最终为了能和家人在一起,汪某某选择回家乡湖北省恩施州工作,一家人过着幸福的生活。汪某某在外打工时学会了驾驶货车的技能,并拿到了B2驾驶证。2016年10月汪某某回家后被湖北省一蔬菜销售公司聘任为长途运输司机,每月定期从湖北恩施至湖南常德跑运输,每月拿着可观的收入。2017年1月6日中午,汪某某驾驶公司大货车从常德出发经张家界市驶往湖北恩施。途径张家界境内,当车行驶至S228线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字垭镇青云桥村茅溪隧道洞口路段时,天下着小雨,道路湿滑,汪某某急于回家,超速驾驶,占道行驶,导致与对方车道行驶的油管货车相撞,两货车侧翻,造成搭乘汪某某驾驶的货车回家的王某某当场死亡,另一名换班司机李某受重伤,对方油管车上的两名司机孙某、张某身受重伤,以及两货车严重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汪某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汪某某因此次交通事故向死者家属赔偿30余万,致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2017年2月18日,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汪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在享受汽车时代带来便捷的同时,更应该时刻警醒自己,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对自己负责,同时也对他人负责。在交通安全的维护上,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生命可贵却脆弱,希望人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安全、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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