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交警严查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
发布时间:2017-05-21 12:10:28 来源:华声在线张家界站 作者:卜雅玲 裴斐
华声在线5月21日讯(通讯员 卜雅玲 裴斐)“百日会战”行动中,桑植县交警大队严查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17日10时许,县交警大队民警在陈家河镇两河口路段设卡清查过往车辆,现场查获驾驶人田某冲(男,17岁,桑植县廖家村人)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当天下午16时许,交警在上河溪乡路段巡查时,现场查获胡某晶(男,16岁,桑植县上河溪乡人)无证驾驶一辆号牌湘G9752N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分别予以田某冲、胡某晶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执照后方准驾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另外,法律还规定: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1500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把摩托车给未成年人骑乘,同样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青少年,无证驾驶不仅是违法行为,若造成事故还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与权益,请大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切勿无证驾驶!